项目名称:布尔津县电化学 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监理预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三峡布尔津城西风电运维道路附近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布尔津县电化学 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位于新疆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境内,紧邻已建成的三峡布尔津城西风电运维道路,储能电站和 220kV 升压站总用地面积约 63.4 亩,东西方向长 169 米,南北方向 250 米。储能区域东西方向长 169 米,南北方 向 160 米,围栏内面积约 27040 平方米,站区内共设置 40 个 5MW/20MWh 集装箱式电池舱,40 个 5MW 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各储能单元采用 5MW/20MWh 储能单元,共计 40 个储能单元。以 4 个储能单元组成一条汇集线路并以 电缆线路接至 35kV 母线,并经过 220/35kV 变压器升压到 220kV 接入系统。储能电站设置环场道路,蓄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分四列布置,西起第一、二、三、四列各布置 10 个 5MW/20MWh 集装箱式电池舱和 10 个 5MW 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 220kV 升压站布置于本次选址范围内的南侧部分,东西方向长 169 米,南北方向 90 米,围栏内面积约 15210 平米,进站道路位于场区南侧。220kV 架空线路出线。本期新建 1 座储能 220kV 升压站,布置于储能电站北侧,围栏内面积约 15210 平米,进站道路位于场区北侧。本期新建粤水电升压汇集站,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喀纳斯750千伏变电站,线路全长约4千米,占用喀纳斯变220千伏侧自西向东第三回预留出线间隔(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主管部门的接入系统报告审批意见为准)。
中标人名称:恒诚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布尔津县电化学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监理
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NYSD2024-ZRHJ-015 )
一、招标条件
布尔津县电化学 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招标人为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招标内容已具备预招标条件,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布尔津县电化学 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新疆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境内
3、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10月30日 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4、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10月30日并网发电、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完成至保修期结束。
5、质量标准:合格。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2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包1;
标包1名称:布尔津县电化学 2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监理)
具体招标范围为: 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移交生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
注:招标人与中标人先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签订止。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布尔津县电化学200MW/8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招标人与预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待该项目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则双方根据框架协议执行该招标结果,并签订该项目合同;若该项目未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因不可抗力、项目决策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给投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2)资质条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服务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事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一个电力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6)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7)纳税信用等级: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03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以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取得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2、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投标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员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等(以上资质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报名资料支持邮寄。
3.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 10 月 18日~ 2024 年 10 月 25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30~14: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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