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志亿锌业)电力设施路径迁改项目施工 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开审批字【2025】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580.3163万元,建设规模:35kV部分:城东一二线1#塔北侧新立N1,电缆敷设至吉藁街东侧转为拉管,向南以拉管敷设至市府东路与吉藁街交口西南角将电缆转为架空线,向南沿吉藁街西侧新立N3、N4,向东跨越吉藁街后在新立N5,与原线路接驳完成改造。(2)10kV部分:10kV翼辰434线于29号分支线路东移8米;10kV翼辰434线路主干23号-干24号间新增配变,向西敷设0.4kV电缆接引液化气站低压开关。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含以上级)资质(已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需为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30 09:00:00 至 2025-10-23 09:14: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23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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