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10KV高压线部分更换绝缘线工程
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该标段报名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7日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0KV高压线部分更换绝缘线工程 | 1.10KV高压线路改造段全长约0.85千米,采用架空架设方式,工程共有4个耐张段,跨越公路1处、10千伏2处,该项目共用杆塔13基,利用原Φ190×12000旧电杆13基。 2.中标人需将该项目拆除旧导线,所属配件等物资须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将原来的祼铝线改为JKLYJ-10-150导线,其他对应配件一并更换,项目包括厂乡关系协调、青苗补偿、停送电申请等所有费用,最终以完成甲方能够正常生产所需的用电需求为目的的交钥匙工程。 | 项 | 1 | 详见技术方案 |
(一)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10KV高压线路改造段全长约0.85千米,采用架空架设方式,工程共有4个耐张段,跨越公路1处、10千伏2处,该项目共用杆塔13基,利用原Φ190×12000旧电杆13基。
2.中标人需将该项目拆除旧导线,所属配件等物资须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将原来的祼铝线改为JKLYJ-10-150导线,其他对应配件一并更换,项目包括厂乡关系协调、青苗补偿、停送电申请等所有费用,最终以完成甲方能够正常生产所需的用电需求为目的的交钥匙工程。
3.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青赔、包厂乡关系协调等的总承包方式。
(二)项目施工依据及验收标准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
3.《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
4.《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架空线路分册》2013年版
5.《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分册》2013年版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7.《配电网运行规程》Q/GDW 1519—2014
8.《国网运检部关于印发配电网标准化建设相关指导意见的通知》运检三〔2014〕9 号
9.《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Q/GDW 742—2012
10.《配电网检修规范》-Q/GDW 742—2012
11.工程施工图纸
12.现场勘查记录
(三)安全责任确定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在安全上全面负责,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四)中标人职责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申请报停电施工计划,报送供电局部门。
2.中标人开工前2天向甲方提交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3.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环保等管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当地有关规定。
4.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展的有关信息资料和工程事故报告。
5.按工程需要负责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工程结束后,乙方必须在竣工验收前,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否则视为工程未竣工、不符合验收标准。
6.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7.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
8.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分块管理,各负其职,保证施工现场整洁,设备清洁完好,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之前,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的丢失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0.乙方须遵守并执行甲方针对此项目制定的合理的工程管理制度。
11.乙方须保证本单位及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均必须具有相对应的资格证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对本工程的各项施工前提条件确已明知和熟悉,因施工而需与其他第三方协调事宜,则由乙方负责,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赔偿或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事项,乙方需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费用。
1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处理厂乡关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不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五)材料供应
1.本工程施工所用所需的专业材料、机具与通用设备均由乙方自购或提供。
2.乙方所采购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所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出厂合格证在工程竣工时作为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否则,视为资料不全。
(六)工程期限
1.工期:7天(日历天),中标方务必做好施工安排,停电后24小时内必须恢复通电。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厂签订安全协议为准,完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增加;
(2)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疫情灾害。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1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甲方在乙方提出书面报告1日内未给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不同意乙方的顺延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及验收
1.乙方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若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得顺延。
2.工程质量以工程量及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且难以统一意见时,报请工程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其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完成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入账后按甲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支付,总合同金额余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乙方应接受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九)违约及奖罚
1.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移交,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照1000元/天的额度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质量违约金,并无条件返修至合同要求。
(十)其它
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十一)付款条件:完成线路更换服务、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
文章推荐:
河南永锦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10kv高压线部分更换绝缘线工程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