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大厦南侧高压供电线路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审字【2024】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工程对现状110千伏小牵线N60-N67段进行迁改,新建单回架空路线约2.5km,拆除原架空线路约2.0km。新建线路每相导线型号均按JL/G1A-240/40钢芯铝绞线选取(T=35℃时,线路持续极限输送容量99MVA),满足负荷需求,地线为一根JLB40-80铝包钢绞线和一根24芯0PGW光缆。新建钢管杆17基,铁塔1基,基础型式为现浇主柱配筋阶梯式混凝土基础和灌注桩基础。拆除N60-N67段导线LGJ-240/30三根,拆除地线GJ-50两根,路径长度2km,拆除ADSS光缆2km。拆除Z2-15.8双杆2基(单基估重500kg),ZM-24直线塔1基(单重:2562.5kg),ZM-18直线塔2基(单重:2000kg),1B6-J1-24转角塔1基(单重:7000kg),JG2-15转角塔1基(单重:3885kg)(2)建设地点:昌黎县城区,昌黎大厦附近。110kV小牵线N60~N67。(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项目施工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电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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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家,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9 09:00至2024-12-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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