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
项目编号:A441900FBV7H5PTGJQ
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中麻公路56号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公告名称: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告开始时间:2024-11-08
公告结束时间:2024-11-14
20241108_附件:评标办法【东莞10kV电力】.pdf
标段/包名称: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
标段/包编号:A441900FBV7H5PTGJQ0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中麻公路56号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023455069
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粤发改核准〔2023〕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单位)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莞段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市
2.2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地带,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京港澳高速公路(G4)及沈海高速公路(G15)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线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52.5m,全长71.131km。
本项目东莞段沿线涉及多处10kV电力线路(具体以施工图设计为准),与项目建设及运营存在相互影响,需实施迁改工作。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计划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相应调整)。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桩号23+463~K71+131范围(含代建五点梅枢纽互通范围内的常虎高速五点梅支线;不含新联互通匝道)的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含架空线路拆除、杆塔拆除、导地线弧垂调整、光缆拆除、电缆分接箱基础拆除、电缆拆除、非金属管道光缆拆除、电杆拆除等;(2)新建线路工程,含新建架空线路、临时架空线路、永久杆塔、临时杆塔、光缆、电力电缆、中间头等;(3)新建系统设备,含视频监测装置、故障定位装置等;(4)土建工程,含新建户外开关箱基础、顶管、电缆沟工作井(行车)、电缆沟检查井(行车)、直线井(行车)、沉底电缆沟(行车)、埋管(行车)、电缆沟通道保护加固等。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注:承包人需到工程所属管辖范围的供电公司办理完成本工程的报建、施工方案审核、报停电计划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电力电缆的试验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保证通电且取得验收合格证,并完成工程的移交工作,此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要求开展工程保修,经确认具备条件时需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的物清单:
标段 | 标段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标书费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标段1 | 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东莞段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 | 1 |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公布 | 500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 五 级或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经理的专业、等级应与项目特征对应)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 ,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或纸质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参加投标。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同类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1)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登记在册人员。投标人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送招标资料,即2024年11月8日00:00时至2024年11月14日16:00时(逾期不予投标登记),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登记的信息须填写完整,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同时须按本公告第4.2款的规定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的邮箱,并同时拨打招标人联系电话进行登记。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人将于投标登记期间每个工作日的16:00时统一联系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从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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