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电力金具(351类)、电力架空线路器材及配件(3519、352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RMBM2024-TP14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电力金具(351类)、电力架空线路器材及配件(3519、352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力金具(351类)、电力架空线路器材及配件(3519、352类)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GD04-2025JZ008包:电力金具(351类),包件项数为:161个;
GD04-2025JZ009包:电力架空线路器材及配件(3519、352类),包件项数为:141个;
交货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具体按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GD04-2025JZ008包:电力金具(351类)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谈判物资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需提供检验报告品种如下(规格不限):悬垂线夹、耐张线夹(螺栓型、楔形)、碗头挂板、并沟线夹、钢线卡子、U型挂环、挂环、铝合金耐张线夹、铜镀锡设备线夹、等距线夹)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部)在开标之日起前两年内出具的本次谈判物资(必须含有悬垂线夹、耐张线夹、碗头挂板、并沟线夹、钢线卡子、球头挂环、U型挂环、铝合金耐张线夹、铜镀锡设备线夹 ,型号规格不限)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的要求,同时该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GD04-2025JZ009:电力架空线路器材及配件(3519、352类)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谈判物资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