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昌平区项目弱电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特征:视频监控、门禁安防、可视对讲、网络通信等16个弱电系统设备安装及室外管井砌筑、综合管线敷设等。2.2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3招标项目估算价: 12463165.22 元。
2.4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进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系统、门禁安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网络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五方对讲系统、周围电子围栏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紧急求助系统、医护对讲系统、专网电话系统、梯控系统以及中控室内的设备安装(包括静电地板安装)等。除部分弱电工程按如下所述工作界面划分外,其他部分均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并按图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综合布线。室内部分:除弱电预留管路、桥架安装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外,其余施工总承包预留预埋以外的及现场需要增加的全部弱电明配线管(包括吊顶内)、弱电机房及中控室桥架安装、所有线缆敷设等均在此次招标范围。室外部分:车库至M2门卫和19#幼儿园、中控室及幼儿园接大市政的管井砌筑和预埋管敷设由总承包单位施工,其余部分预埋管敷设、管井砌筑及所有线缆敷设均在此次招标范围。
(二)网络通信系统。网络外线从运营商通信总机房引至18#公建配套用房中控室由运营商负责,其余部分在此招标范围内;幼儿园网络外线接至一层控制室由运营商负责,其余部分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三)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和网络通信系统合并,信号通过三网线路传输。
(四)专网电话系统。专网外线至18#公建配套用房中控室由招标方负责,其余部分按照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五)18#公建配套用房中控室设备安装。包括中控室内静电地板安装、设备安装、单体设备调试、整体系统调试以及与本次弱电工程相关的一切软件费用等。
(六)手续办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网络通信系统接入、信号放大系统安装、项目南侧弱电架空线路入地、拆除恢复原有道路以及地方部门和招标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有近3年(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已竣工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以竣工验收记录表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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