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安能二局新疆木垒风电电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N2J-HW-XJMLFDXMB-CGZX-2024-003),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华电木垒4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木垒县以北约60km,距离已建成木垒四十个井子风电项目直线距离约25km,对外交通条件便利。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集中在1166~1428m,场地开阔,地势南高北低。本项目装机容量40万千瓦,拟布置单机容量48台8.35MW风机,拟配套建设不超过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电站,通过电缆/架空线路汇集至拟建的220kV汇集站。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风场道路修建、风机基础开挖及浇筑、吊装平台填筑、风机机组吊装、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储能站工程、机组调试并网等。
2.2招标范围: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单位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电缆 | ZC-YJLY23-26/35-3×95 | 3490 | 米 | 新疆木垒风电项目施工现场 | 按米计量 |
ZC-YJLY23-26/35-3×400 | 652 | |||||
ZC-YJLY23-26/35-3×500 | 3658 | |||||
备注:以上招标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中标人(卖方)实际供货并经招标人(买方)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中标人(卖方)应予接受继续保证供货,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3送货地点:新疆木垒风电项目施工现场。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具体以甲方通知位置)。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1年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2.2投标人不存在诚实守信、严重失信、处于经营异常问题。(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可为制造厂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产商唯一书面授权(代理商报名后将唯一书面授权书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邮箱号:362048276@qq.com),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如违法生产经营,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4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禁止投标的情形;(4)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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