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清洁取暖项目(煤改电)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清洁取暖项目(煤改电)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该项目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1】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清洁取暖项目(煤改电)总承包(全过程造价咨询)
2、建设内容:煤改电:新建10kv变压器31台,10kv架空线路35公里,0.4kv线路108公里,电路、采暖设施改造及配套设施。
3、项目地点:吉木萨尔县范围内
4、计划工期:计划2022年8月10日开工,计划2023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508天(日历日)。
5、计划投资额:11000万元 (造价咨询控制价:98万元)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1)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和签证变更造价审核及确认、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风险管理、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工程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及确认等)、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工程结算审查、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审查承包方提供的工程预算;
(2)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 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竣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相关服务工作。
8、本项目不分标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
3、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4、疆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材料,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备案登记册的已备案人员。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7月4日10:00-2022年7月8日20: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疆外投标单位提供经备案的进疆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登记册的已备案人员)、“信用中国”网近期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留存。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15000元。
4、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委托书原件,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并以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2228090。
账户单位: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账号:513010100100262490 行号:309885003010
6、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16: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立文 联系电话:1389960873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7室
联系人:陈泉旭 高妍妍 联系电话:0994-2283321 1590994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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